我們水鄉有個老規矩,定親那日男女雙方必須船頭對歌三輪,對上才能成親。我天生音痴,前兩輪都沒接上調,族老說第三輪再接不住,這門親事就散。虞臨舟握住我的手,聲音沉而穩:“下一次你只管起頭,後面我替你兜,族老聽的是意不是音。”我閨蜜陶念卿也挽着我的胳膊,湊在我耳邊輕聲教了我一句:“你起調的時候,我就在你身後的船上跟着哼,你順着我的調子走就行。”可定親那天,陶念卿的未婚夫當眾悔婚。她跪在岸邊哭得渾身發抖:“阿月,我要是不嫁人,明天全族都會笑我沒人要的......”虞臨舟甚至沒有看我,他低頭把她的手扶起來,聲音平靜卻果斷:“你先等一等,我幫她唱完再回來找你。”我站在原地,聽見他和她一起上了船。兩個人一前一後站在船頭,配合默契,族老當下宣判天賜良緣。圍觀的人開始朝我這邊看,有人小聲問:“那她怎麼辦?”岸邊的鐘敲了三聲,水面上漂滿了撒向他們的彩紙和花瓣,沒有人回頭找我。我擦乾眼淚,轉身離開。對不上的人,我不必再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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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鐘聲敲響了八下。婚禮正式開始。虞臨舟狼狽地坐在宴會廳一角的椅子上,西裝上滿是灰塵和剛才摔地留下的污漬,身旁連一個跟班都沒有。紀衡早就偷偷溜走了,而陶念卿則被霍家的保安直接扔了出去。他抬起頭,看着台上那一對金童玉女。婚禮現場的中央…
[展開]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【穿書+年代+先婚後愛+雙強】姜玉煙因一場醫鬧,從25世紀嗝屁成78年重生女主開局被算計、炮灰掉和養哥戰友凌文琛滾上??的假千金,一覺醒過來就要面臨趕回原生鄉下家。 清楚苦逼局面,姜玉煙不哭不鬧反利用真千金算計的事,訛了一系列精神損失費加療養費等,總共一千多塊錢,錢到手立刻遷戶口走人。 卻不知道,和她有過一夜的男人,還沒理清楚他們之間的事,就被告知她已經離開。 回到鄉下,才知道她親大哥出事故,雙腿殘廢;親二哥鋌而走險投機倒把被抓。還沒到村口,他們姜家就要面臨被凈身出戶的危機。 一系列問題下來,等姜玉煙回神,才發現一直有人默默隱藏在她身後,為她保駕護航,不讓任何人傷害她靠近她,炙熱的目光也越發融化她的心扉。 雨夜天,他抱着她,火熱的身體溫暖她冰冷的身軀,在她耳邊吹氣,燙紅她的耳尖,“我反悔了,只要是你的事,我都心甘情願讓你利用。寶貝,請盡情使用我吧。”

喬晚確定自己要和傅行止走散了。
他們相識二十年,結婚五年,最後卻因為職業關係天天見不到
喬晚是消防員,而傅行止是醫生。兩人見面就意味著要見證更多的生離死別。
喬晚沒見到傅行止最後一面,她有點難過,畢竟自己的肚子里正孕育著她和傅行止的第二個孩子,這個消息還沒來得及告訴他。
再一睜眼,喬晚意識到自己正躺在醫院裡,好像是重生了....
這次她和傅行止還會錯過嗎......

我的夫君是年輕倜儻的金科狀元,上街必是潘郎車滿。
但他只愛我。
那雙寫出一字千金的手,為我庖廚羹湯,採花染甲。
求娶我時,更是許諾,哪怕永無子嗣,也絕不納妾。
我也以為,他愛我入骨。
直到我看見,他把我的哥哥壓在榻上,眼底更是與我同房時沒有的愛欲纏綿!
我手中香囊驟然墜地,朝著我的哥哥喊出:“阿姐……”

主角:時安
女人沒有男人不會死,沒有錢財權勢一定生不如死!
二十一世紀996了十年的牛馬,剛剛完成買房買車、年薪百萬的目標,一場慶功宴就車禍穿越。
看着眼前的神奇空間,時安差點興奮瘋了。
穿越前,她豁出命去也就能做個打工皇帝。
穿越後,她或許,能做皇帝。

蘇清念在結婚三十周年這一天,自盡了。
她死之後,她的丈夫陸聞在第二個月就娶了新妻子。
她屋子裡的東西都被丟掉。
她最喜歡的那顆銀杏也被砍了換做梧桐。
她沒有孩子,所以連最後可能記得她的人也沒有。
……

我是一隻小貓妖,撿到我的是被拐賣到鄉下十二年的真少爺。主人過得很苦,生病了沒錢買葯看醫,死前才知道身世。臨死前抓着我的爪子說:“咪咪,替我回家看一眼爸媽好不好?”我答應了,不就變成人形嗎,擦乾眼淚就上陣了。溫家的人都像主人一樣友善,特別是溫家的養子賀隨。回來那天他把我關進地下室,我在溫暖黑暗的地下快樂地跑酷了一個晚上,他看着我神采奕奕的面孔疑惑不已。隔天又往我房間放了二十隻老鼠,我興奮地抓了半宿,第二天一早把死老鼠整整齊齊碼在他枕頭邊“報恩”。畢竟在小貓咪的世界里,真兄弟才會送老鼠。第三天他紅着眼眶告訴爸媽,說有外面的女孩找上門,說我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。媽媽當場變了臉:“你到底去哪裡鬼混了。”爸爸更直接:“我們家沒有你這麼不知廉恥的兒子。”我愣了一下,語氣天真又篤定,“我已經絕育了呀。”客廳安靜了三秒。假少爺的笑容一寸寸碎在臉上。晚上賀隨說要和我道歉,約我去頂樓天台說點“心裡話”,卻一把將我從十樓推了下去。我摔在花園的碎石地上,血糊了一地。他在天台大叫:“不好了!弟弟摔下去了!快來人吶!”下一秒,我從血泊里慢吞吞坐起來,歪着頭舔了...

鎮上有個祖傳的規矩,中秋燈會上男子在花燈里題一句詩,姑娘對出下句,便算月老牽了線。郁行舟那盞燈上的詩是專門替我寫的,用了我名字里的字,改了十七遍才定稿。全鎮都知道那盞燈留給誰。可燈會那天,他的青梅楚姝突然紅着眼眶,聲音細細的:“行舟哥......我從小沒有爹娘,連一盞燈都沒有人為我準備過。”郁行舟想都沒想,把花燈從我手邊拿走了。“她從小不容易,你又不差這一盞。”他當著滿街人的面,把燈遞到楚姝手裡。詩換成了最淺的句子,楚姝輕輕鬆鬆對了出來。人群一陣起鬨,有人往她頭上撒桂花瓣。按鎮上慣例,燈詩一對成,便是定了姻緣。燈會還在繼續,可沒有人回頭看我一眼。我看見不遠處還掛着一盞沒人摘的花燈。燈紙素白,上面只有半句詩,字跡淡得像隨手寫的。我走過去,把它摘下來,提筆寫了下句。既然他的燈不屬於我,那我就自己挑一盞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