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裴枕月在一起之前,我每個月都要去染一次頭髮。粉色、霧藍、淺金,Tony老師說我膚白五官立體,淺色系隨便挑。她第一次見我媽就說:“阿姨,我會讓他學乖的,染髮的男孩看着不穩重。”我媽當時就喜歡上了她,我也就從了。五年規矩的黑色短髮,每個月去理髮店做一次服帖燙,頭皮貼着藥水的刺痛我習慣了。有次我只是在手機上多看了兩眼染髮色卡,她就冷了臉。“你要是染了,別人怎麼看我?覺得我管不住自己男朋友。”我連色卡都刪了。五年裡我路過理髮店都繞着走,怕她覺得我心裡還惦記。上周三她說中午開會不用送飯。我還是燉了排骨湯想給她驚喜。前台小男生攔都沒攔我,我推開她辦公室門的時候,她正站在那個實習生身後。男生剛染的粉紫色微分碎發散在額前,她的手指穿過那一縷發尾,動作很輕。“這顏色絕了,你早該試的。”男生仰起頭笑,聲音清朗帶着幾分狡黠:“裴總不是最討厭染髮的嘛。”她低頭看他,眼裡的光我從沒見過。“你不一樣,你染什麼我都覺得好看。”回家路上我拐進了那家五年沒進過的理髮店。Tony看見我,愣了一下:“哥,你終於想通了?”我坐下來,對着鏡子里那張蒼白的臉說:“漂全...
---------
第10章“別碰我!知宴!你不能這麼對我!”裴枕月被兩個高大的保安架起胳膊,拚命掙扎着。她的聲音在走廊里回蕩,顯得凄厲又可悲。那些曾經被她視為生命的“體面”和“穩重”,此刻被她自己親手撕得粉碎。宴會廳里的一些賓客探出頭來看熱鬧。我連頭都沒回。“動作快點…
[展開]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![外神不在服務區[詭秘之主]](https://imgs.pia6.com/images/QTkP94/wvZDWj/wvZDWjs.jpg)
穿進詭秘世界,開局舊日是種什麼體驗?謝邀,人在星空掛着,每天扭曲爬行、嘶吼、睡覺,睡醒了和自己的舊日兄弟姐妹們互毆,被親媽打,暢想源質到底什麼味兒,時不時隔着屏障舔一口地球。那有對以後的生活做什麼規劃嗎?有的,兄弟,有的。我已經成功落地,感覺好極了。接下來的夢想是去貝克蘭德當主理人,推開店門只有貴得要死的咖啡,老闆、老闆的朋友、還有一條狗。當然我目前還沒什麼朋友,所以我邀請了阿蒙的六個分身…狗的話,先找正義小姐借一下吧,我們也算半個同事,組織成員互幫互助她應該不會拒絕。對了,說到組織成員,這位朋友,請容許我佔用你幾分鐘的時間,為你介紹我們道標與救主,偉大的愚者先生!祂在過去、在現在、也在未來,祂是——……愚者·沉睡中·克萊恩【揭棺而起】:不對!誰在敲鐘!————塞繆爾·阿維斯塔,曾用名高維俯視者。實力爆表全自動闖禍機,神經病人外藝術家,克系美食愛好者做人全肯定,現在貝克蘭德絕贊扮演中。克萊恩(羞恥面具):…你在扮演什麼東西啊!!塞繆爾(畫聖徽)(高舉黑貓):扮演愚者座下的維度天使,讚美愚者,克門!!---------------為了迫害我煮開的小甜餅文,輕鬆向。男主是奶牛緬因合成大瘋貓,神經病的同時打人還特別疼。高維俯視者舊日開局,前期半瘋狀態,人機感嚴重。內容基本只有詭秘之主,就讓我們愉快地忘掉宿命之環吧。高維俯視者會使用原作設定,但因為只有大概描述會加以填充修改,原著屬於烏賊,OOC屬於我。

重生第一件事,我退了與營長小叔的婚約。
“小叔,對不起。”
“你放心,以後我再也不會纏著你。”
隨後,我當著他的面將99封情書撕碎。
第二件事,我故意高考考滿分,只為報名離家一千五百公里遠的國防大學。
這輩子,大概我們不會再相見。
“國防大學?你看這個學校的介紹幹什麼?”男人用審視的姿態盯著我。
“沒什麼,隨便看看。”我面不改色扯謊。
“你什麼時候對國防大學感興趣了?你從小就吃不得痛,難道還想當軍人?”
不等我找借口回答,就見沈清清小跑過來,一把拉住男人:“北霆,我護手霜擠多了,分點給你吧。”
大熱天,男人的手被沈清清翻來覆去塗上油膩的護手霜。
從前,我也很想像沈清清一樣給祁北霆塗護手霜,我喜歡梔子花味道的護手霜,想讓他染上和自己一樣的味道。
當時,祁北霆拒絕得乾脆,還說最不耐煩這種糯嘰嘰不男人的行為。
但現在他只含笑望著沈清清,已經忘記了剛剛對我的質問。
我樂得輕鬆。
傍晚回到大院。
我徑直去書房找祁爺爺,想詢問填報的細節,不料,卻聽見裡面傳來祁爺爺和祁北霆的對話。
“北霆,你對念卿好一點,小姑娘心思細膩卻是個倔的,不要等人家真不要你了,沒地方哭去。”
我敲門的手一頓。
緊接著,就聽祁北霆無奈的語調傳出
“爸,你就別亂點鴛鴦譜了,我對念卿沒半點男女之情,我喜歡的是沈清清。’
這種話,我已經聽了兩輩子。
如今再聽,已經沒有了最初的難過。
我徑直回了房間。
展開手中的‘高考志願表’,我拔開筆,凝著紙上的第一志願,第二志願,第三志願,然後都填上國防大學。
我想,離開祁北霆,應該是重生後做的最正確的決定。

高考出分那晚,我接到一個陌生來電。電話那頭是個女人,聲音沙啞又疲憊。“聽好,我是十八年後的你,今晚別睡,媽會趁你睡着,把你的武大改成大專。”我以為是惡作劇,罵了句神經病就掛了。但那個聲音太像我了, 像到我後脊發涼。那晚我沒睡,眯着眼一直盯着門口。凌晨媽媽赤着腳走進來,先在我床邊確認我睡熟了。然後一個字一個字地,把“武漢大學”刪掉,換成能隨時打工的大專。確認提交前,她盯着屏幕,壓低聲音喃喃自語:“小余,別怪媽,你讀書了,誰打工給你姐交新房的月供?”路過我床邊時,她甚至幫我掖了掖被角。“睡吧,你姐就指望你了。”門關上的那一刻,我沒出聲,眼淚卻把枕頭砸出了一個冰冷的坑。

和宋末在一起的第七年,我去公司找他,卻聽見他和別人聊天。
“和嫂子在一起七年了,很幸福吧?”
宋末淡淡回答:“我說我從來都沒有愛過她,你信嗎?”
“別玩了,沒愛過她你們在一起七年?你該不會還想著嫣然吧?宋末,嫣然已經出國好幾年了。”
“別亂說,我和嫣然早已沒什麼——”
宋末的語氣里有難以言說的悵然。
白嫣然,宋末的初戀女友。
我已經很久很久沒聽見過這個名字了。
好友啞然,我握著門把的手,也漸漸放下。
手中的保溫飯盒溫熱著,是我今早起來他給他熬的雞湯。
他說最近有點累,精神不好。
手中的飯盒溫度驟降,好冷,透心的冷。
我轉身將飯盒放在他秘書的桌上,平靜的離開。七年了,在一起七年了。
聽見他說沒有愛過我不難過是假的。
原來七年之癢是真的,可惜的是,宋末大概從未癢過吧。

跟晏清歌戀愛之前,我有飯後一支薄荷煙的習慣。不多,一天一根,抽了七年。細支薄荷煙,是我對付焦慮最有效的方式。她聞見我身上的煙味就像聞見了毒氣。“噁心,嘴裡一股煙臭味。”“你是我男朋友,不是夜場里的少爺。”我戒了。硬撐了兩個月戒斷反應,胖了十斤,夜夜失眠。她沒問過我一次難不難受。兩年裡我連薄荷糖都不敢吃,怕她聞出味道來發瘋。直到昨晚應酬完回家,我在車庫看見她的車還停着沒熄火。駕駛座的窗半開着,煙霧從縫裡飄出來。晏清歌靠在躺坐椅上,一隻手夾着細長的煙,另一隻手搭着個年輕男生的肩膀。那男生修長的腿交疊着坐在副駕上,指間也夾了一支。和我以前抽的同一個牌子,同一個味道。他把煙遞到她唇邊,她吸了一口,吐出來的白霧纏着他額前的碎發。“這味道挺好聞的,像你身上的。”我站在車庫的灰暗燈光下,聞着那股熟悉的薄荷味。忽然笑了。回到家我順手在便利店買了一包煙。點燃的那一刻,我覺得這兩年憋在胸口的東西,終於散了。

跟江寒月在一起之前,我每周都會去樓下那家手工銀飾店。款式不誇張,素圈、做舊、偶爾鑲幾顆黑瑪瑙。我是學鋼琴的,手上戴着好看的戒指我彈琴都更有底氣。她第一次牽我的手就皺了眉。“你是鋼琴系的,戴這種重金屬戒指,不怕老師笑話?”“彈琴的人手指負擔太重,音色會沉,你自己聽不出來?”我摘了。三年,我沒戴過一枚戒指,連最簡單的素圈都不敢碰。她說那金屬拋光膏的味道廉價,熏得她頭疼。我所有的銀飾打磨工具都鎖進了抽屜最深處。有一次手指乾裂到出血,我想戴一個護手繃帶保護。剛撕開包裝她就從書房衝出來。“你是打算放棄專業了?還是想讓別人覺得我男朋友不正經?”直到上周六替哥們去散打班接孩子,我路過那家三年沒進過的銀飾店。窗帘半掩着,我往裡掃了一眼。江寒月坐在靠窗的沙發椅上,袖子挽到小臂。一個清秀的男生握着她的手,正往她手指上戴一枚簡約的素圈戒指。“試試嘛,女生戴這種素圈也很好看的。”她五指張開,配合地擱在他掌心,笑了一聲。“你喜歡就買。”那語氣溫柔得像在哄人。我站在人行道上,九月的太陽曬得我後背發燙。回家路上我拐進商場,坐到一家新開的銀飾店裡。戒指戴上...


